金年会关于印发《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2.09.09
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制定了《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9月9日
金年会
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领导小组(简称推免领导小组)。由王宝山校长任组长,成员为梁磊、袁培行、宋子恒、张敏、史广玉、樊平、许彦芳,秘书杨锐。各二级教学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推免生遴选小组。推荐免试工作由学校纪委全程督查。
二、推荐条件
1.按照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推荐免试工作的有关文件对推荐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范围界定,应届本科毕业生指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独立教学单位、对口升学及招生时有特殊政策要求等学生)。
2.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品行优良,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
4.推荐范围及学习成绩名次的排定: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并取得相应学分。名次排定:五年制专业以大学1~4年级考试课程成绩为准;四年制专业以1~3年级考试课程成绩为准。学习成绩按教学单位排名,前30%的学生具有参加推荐免试的资格。
5.综合分值计算:
综合分值=文化成绩(平均学分绩)+奖励加分
奖励加分可累加,最高不超过2分(见附件1)。
6.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推荐程序
1.学校推免领导小组按上级文件要求,确定各教学单位推免分配名额(见附件2)。
2.具有推免资格学生自主申报,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见附件3)。
3.各教学单位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思想品德鉴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4)。
4.各教学单位按专业将符合推免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学生严格按照综合分值计算成绩排序,由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本单位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加盖院学术委员会公章存档(见附件5)。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确保奖励加分客观公正。
5.各教学单位根据分配名额,按照 “综合分值”排序,由高到低确定本专业推免学生名单,在教学单位网站公示,并于9月13日前将附件3、4、5、6的表格加盖公章及学生成绩单一并上报教务处。
6.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于9月14日前将推免研究生资格学生名单在学校官网“2023年推免研究生专栏”公示,9月25日向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上报。
7.9月25日前,研究生学院上传符合推免资格学生的信息。
8.学生自行上网进行查询信息、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等其他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在“推免服务系统”内落实推荐或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四、其他事宜
1.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详见《金年会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见附件6)
2.推荐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具有推免资格考生名单及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按要求对外公示。
4.被推免的学生,在毕业前,因各种原因受到处分或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消其推免资格。
5.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相关行业规定执行,如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按国家卫计委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6.学校推免工作咨询及申诉电话:0311-86266104,86266422;0311-86265544。申诉须实名以书面形式反映。
7.本通知未及事宜由推免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附件1:金年会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奖励加分标准.docx
附件2:金年会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名额分配.docx
附件3:金年会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4:金年会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鉴定表.docx
附件5:金年会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及竞赛奖项鉴定表.docx
附件6:金年会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docx
教务处
2022年9月9日